宁国法院:45张款物交付单背后的执行故事

时间:2024-09-20 09:21:19 稿源:中国法院网

  “这是最后一笔,共计6000元,请在款物交付单上签字。”申请人办理结案手续后,历时六年的“执行长跑”,在宁国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得以提前清偿。

  从2018年10月到2024年9月,每月从未中断的款物交付单记录着案件执行工作的一点一滴。看着这些凭证,经验丰富的老法官也不由地发出感慨,“案件终于从每月到点就催的‘钟点式’变成案结事了的‘终点式’。”

  2018年4月,郭某与程某、吴某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程某、吴某二人需支付郭某本金及利息合计14.6万元。然判决生效后,程某、吴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郭某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查询得知主借款人程某在法院已有十多件执行案件的案款未能清偿,银行账户“干干净净”,担保人郭某的银行账户上虽空空如也,但经过案件查询系统反馈郭某没有其他执行案件,这似乎是推动案件执行进展的一个突破口。执行法官便将二被执行人传唤到法院。

  “今天要是能一次性付掉,利息都可以不要。”“我那么多案件都要付钱,哪有能力一次性付清,分期倒是可以保证。”因支付金额、还款时间等关键因素未能协商一致,双方当事人的首次执行调解不欢而散。

  “不怕许的远,就要许的真。若是能按期兑现,对你未尝不是一个好办法,毕竟真金白银拿到手才是你的目的嘛!”执行法官与申请人沟通,希望他在履行方式上作出让步。经多次协调,双方当事人最终于2018年9月达成执行和解,约定每月25日前支付2000元,直至付清全部本息。

  “法官,我是郭某,今天26号了,程某、吴某还没给我打款,请你们把这个月的2000块催一下!”“前几个月,我都在按期履行,昨天出了点小状况,你叫她不要急,上午就把钱送来。”

  “法官,我是郭某,上周五他没有给,请你们把这个月的2000块钱再催一下!”“最近确实困难,法官您看看能不能缓缓?”“既然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就应该按照协议及时兑付,今天你因经济困难缓交,下次就可能不履行。今天下午必须把钱送来,否则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官告诫道。

  从每月定点接到郭某的催促电话,紧接着督促程某、吴某二被执行人及时付款,到每月25日前提醒程某、吴某付款,已成为执行法官每月“必打卡”的工作流程。寒来暑往,春华秋实,转眼间已经过去了六年。

  “喂,这里是宁国市法院执行局,请你到法院来,把之前的账目核对一下。”这六年的付款记录中,既有现金交付也有转账支付,经过仔细核对,整理出了44张款物交付单。

  “还有三个月,你再凑一凑,争取今天就把尾款付掉,毕竟时间拖的这么久了,你也不想我们每个月都打电话催你吧!”经过执行法官的一番释法明理,二被执行人同意一次性付清尾款,凑齐了6000元当场支付。郭某收到款项后,也在最后一张款物交付单上签字确认。

  拿回全部借款的郭某为了表达对宁国市法院及执行法官的感谢,还特意送来了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

  45张款物交付单的背后,既是每月案款发放的凭证,也是六年执行坚守的一个缩影,更是申请执行人切实感受到司法公正最直接的体现。(汪伟)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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